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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48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教学院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政协研究室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政协专项”)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详见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官网:

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9668616018ba2a0f06702d1,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四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课题管理

 政协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政协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1110日前)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含原件1),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11108001120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校内集中系统审核时间截止为202311191800。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12011:00前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注:纸质申请书凡涉及学校盖章处,由科研处集中受理。)

 申报人有申报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政协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校内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2276283

 

 

 

                                                                                              科研处

 

                                                                                      2023116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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