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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6]03号)文件,2016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

2.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5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3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

3.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另外,专家推荐的推荐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推荐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

二、报奖截止时间

推荐奖励项目必须于2016年5月30日前鉴定并在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完成成果登记。

我校各单位及相关教师2016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网上推荐书的申报,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按照《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三、其他事项

请申报人详细阅读《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网上填写、提交申报书之后,请及时联系我校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李良中,电话2276293.

另外,乐山市科技进步奖属于乐山市科技局的常规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发布申报通知,请申报者及时到乐山市科技局联系成果登记、成果鉴定等申报工作。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3月3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6〕03号)

附件3.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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