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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已是我校的硕士生导师实行学年考核,同时拟新增一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按照西华教字[2012]173号《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西华教字[2012]174号《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文件精神执行,切实作好此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考核及新增工作。
二、参与考核的指导教师需填写《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简表》(附件4),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老师(鉴于个别学科硕士生指导教师很少,因此对于这些学科可以适当放宽到没有副高职称的优秀博士老师范围)需填写《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表》(附件5)并提交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册里相关材料附目录)。
三、报送材料:
1、参与考核的指导教师需报送材料: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简表》(附件4)、《硕士生导师考核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7)、《硕士生导师考核科研项目及经费汇总表》(附件8)、《2016年硕士生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3)。
2、新增申报兼职硕导需报送材料: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表》(附件5)及证明材料(纸质文档)、《2016年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任职汇总表》(附件9)、《新增硕士生导师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11)、《新增硕士生导师科研项目及经费汇总表》(附件12)。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次参与考核的指导教师主要有计科学院的金澎、刘才铭老师。请西华大学的其他相关兼职硕导认真阅读考核材料,为明年的考核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机关及教辅单位需要参与申报的教师,所有材料需交学科所在教学院,由各教学院汇总之后统一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5、教师个人的汇总表不需要单独交材料,所有的汇总表均以各学科所在教学院汇总之后再签字盖章,所有上交材料均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请在2016年4月8日前由各学科所在的教学院负责统一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咨询电话:0833——2276026。
乐山师范学院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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