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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师院[2004]
一、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学科是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专业分支,学科水平代表着学校的实力、特色和水平。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各项工作的龙头,是教学、科研、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根基。从发展战略上讲,学科品牌效应在高校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加强学科建设势在必然。
我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主导,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健全学科体系,优化学科结构,推动人才培养和基础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教育学科和地方文化特色显著,有一定学科优势,在同类院校中办学水平较高的多科性教学型大学。
结合我校传统和实际,学科建设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教师教育为本,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非教师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在2010年前后,建成一批省内相对优势学科和适应21世纪需求的新兴学科、特色学科,完成学科提升质量、优化结构任务,为学院发展奠定雄厚的学科基础。
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1、完善学科规划与学科管理,进一步调整学科结构,建立科学的、有一定前瞻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到2010年,实现优势学科向省内一流学科转变,传统学科向与高科技相融合的新型学科转变,加强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初步形成有我校特色的学科体系。
2、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狠抓学科队伍、教学和科研的基础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2006年前后顺利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3、“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实施“5个重点、3大主干、2个特色”的“532”学科发展重点规划。强化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在2010年前取得硕士学位点授权单位资格,并申报成功1-2个硕士点。
4、确保在建的省教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科研基地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产生一批标志性成果。构建以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为龙头,以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及重点实验室为骨干,以系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及重点实验室为主体的学科科研基地体系。
5、建立突出“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和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人文学科群,建成3~4个基础学科群体和新兴交叉学科群体。主动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服务,扩大社会影响。
6、拥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较合理的学术队伍,其中学科带头人10名,学术骨干40名,青年骨干教师50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名。
二、加强学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全校教职工要加强对学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重视学科建设在高校工作的地位和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
把学科建设学习纳入学校的年度现代教育理论学习计划之中。近期,要把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地位、目标、任务等作为学习、宣传、讨论的重点。编写学科建设学习材料,广泛宣传,让干部和教师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意识,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每年召开一次学科建设工作会,总结交流经验。
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学科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龙头,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根基,学科建设的状况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以科学、务实、创新的精神抓学科建设,就是抓住了学校发展的根本和核心,就能纲举目张地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要正确把握学科建设的内涵与要求,正确处理学科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学科建设是集学科梯队、学科方向、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性建设。其中,学科梯队是基础,学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科学研究是主导,学科水平的高低最终体现在科学研究水平上。教师是学科建设的主体,只有厚积薄发、文理渗透、理工渗透,才能有效地推进科技创新,形成科研特色;学科建设工作既要看发展趋势,又要看效果,尤其是标志性成果。
学校领导和系(院)负责人,要把学科建设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广大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各职能部门和职员,要为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一流服务。
(二)学科建设管理体制
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学、科研、学位、人事、设备条件、图书资料、学术交流等众多方面和环节,因而学科建设是涉及面广、需要协同配合的一项工作。
实行学校负责学科建设的决策与领导,系(二级学院)[以下简称系(院)]负责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分级管理体制。
1、设立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院长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兼任副组长,成员由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设备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小组的基本职责是: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实施全校学科建设工作,拟定学科发展方针、学科建设规划及年度预算,研究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检查评估,实施工作奖惩,及时解决学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工作小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科研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科研处长兼任。
2、各系(院)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的学科建设工作小组,由系(院)主任(院长)担任组长。学科建设工作小组成员由系(院)确定并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备案。学科建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拟定本单位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确定各学科的人员配置,协调各学科点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指导和统筹安排学科研究基础条件的建设,审议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案,审议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进行年终工作总结等。
3、学科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学科建设的职责和目标落实和分解到院(系)、研究所(室)、研究组、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成员,并将“人、财、物”的支配使用权直接与职责和目标挂钩。
(三)与时俱进,完善学科发展规划
学科规划是学科建设的基本依据和发展蓝图。学校职能部门和各教学系(院)要围绕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思考,完善具有鲜明指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学科规划。鲜明指向性是指学科规划必须与学院的发展战略和办学定位相一致,集中体现在学科的结构定位、水平定位和地位定位方面。学科规划的科学性,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努力把握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其二,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校、系(院)两级现有学科的结构、特色和水平,优势、弱势和劣势;其三,按照教育规律特别是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客观要求办事,学科建设要有利于各学科之间相互支撑发展,有利于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办学职能。学科规划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切实可行。
2000年以来,经过努力,我校学科建设已有良好基础,一级学科覆盖面达7个,包括文学、理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重点建设了中国现当代文学、有机化学、旅游管理学、英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等5个校级二级学科,基本满足了申报硕士授权单位的学科结构要求。
“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学校将实施“5个重点、3大主干、2个特色”的“532”学科发展重点规划。即,以申报硕士点为目标,提升5个校级重点学科水平,2008年前基本达到硕士点申报条件;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外国语言学、中文、数学3大主干学科,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扩招的需要;为满足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培育旅游、教育2个学科,将其做强做出特色。与此同时,进一步探讨旅游与经济、外语、中文、环境科学等学科的资源整合,构建突出“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和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人文学科群。
各系(院)都要在抓好专业发展规划的同时,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规划出1-2个重点学科或专业进行重点扶持,优先发展,逐渐将其培育成自己的特色学科或优势学科。
(四)优化学科队伍建设,抓好学科带头人
学科梯队是学科建设的基础。高水平的学科,首先要拥有一支创造型高水平的优秀学术梯队,才能开展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活动。
“十五”期间学校学科梯队建设的目标是:拥有能带活一个学科、影响一个群体的学科带头人10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能从事较高水平学术骨干40名;在教学科研中崭露头角,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教师50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津贴的专家5名。争取5个学科具有副高职评议权,教授45人,每个系(院)至少有1名学科带头人或教授;高级职称教师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分别达到40%。各系(院)应据此规划并完善本单位的学科梯队建设目标。
在学科梯队建设中应注意着重解决四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合理的学科梯队结构。不同的学科,对其梯队结构的要求不同。一般而言,学科梯队中要确定一位在本学科水平最高、影响最大的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每个学科方向,要有一两名学术地位比较高的教授为学术带头人;还要配备学历、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的梯队。应解决好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当前要突出抓好外语、计算机、数学等系教师的数量与质量问题。
第二,要处理好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的培养和引进的关系。人事处和科研处要指导各系(院)作好完善“十五”期间培养和引进计划及其工作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分配方案,向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人际环境;尊重优秀人才,认真选好、用好、培养好人才。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改善工作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待遇,稳定优秀人才,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由人事处负责实施,实行自愿报名和专家提名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于有潜力而又缺乏带头人或带头人实力不强的学科,要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针。对于申报硕士授权单位必需的重点学科,应制定特殊优惠的科研经费配套政策;适量引进能争取到高级别项目、高额科研经费、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人才,作为阶段目标性在编教授。
第三,要建立学科带头人的学术保障机制。学科优势的培育,需要带头人集中精力潜心工作,积累成果。鉴于目前我校学科带头人大多是系(院)主要负责人,为保证申硕工作顺利进展,取得实效,在部分重点学科建设单位中增设1名副主任或主任助理,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或者为其配备好学术助手。
第四,要坚持学科队伍建设的任期目标管理制度,跟踪式动态管理制度,校系(院)两级管理制度,学术梯队津贴制度和学术假制度。
学科方向一旦确定,学科梯队一旦建立起来,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保持学科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以及梯队结构(包括年龄结构、智力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能力结构等)的不断优化是学科优势积累的基础。因而,人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科梯队的监控和评估,一旦出现某一方面的断层,必须采取人才引进等有效措施予以弥补。
(五)抓好重点学科建设,发挥示范效应
要注意学科建设的层次性,区分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一般建设的学科。对于一般建设的学科而言,主要是对照学科五大要素,抓基础性建设,稳步发展。重点建设学科是指可能成为硕士学位点的优势或特色学科,它们是学校发展的制高点、辐射源,是学科建设的关键,需要集中优势资源进行建设。
当前,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分校级重点学科、系(院)重点学科两个层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在系,学校在各系(院)重点学科的基础上遴选校级重点学科。
确定重点学科,不能只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现状进行,既要将目前有一定基础的学科确定为重点,更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并根据发展目标来扶持、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另外,高校除具有培养人才的任务外,还具有科学研究的任务,因此高校的学科建设要努力形成科学研究方面的特色。
要制定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规章,进一步明确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抓好重点学科的规范管理,构筑学校核心竞争力,主要措施是:
(1)建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通过项目的评审和立项管理的形式开展学科建设。校级重点学科实行立项申请与评审制度。由各学科带头人及所在系(院)提出立项申请,学校制订立项评审指标体系,主要评审内容为学科方向及学术队伍、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及今后的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具体措施、预期成果和所需建设经费。各系(院)可参照此程序和工作要求,确定自己管理和支持的系级重点学科。
(2)建立重点学科评估制度。制定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实行每年一次年度目标任务检查和三年一次综合评估验收制度。
(3)建立重点学科滚动建设制度。淘汰建设成效差的学科,采取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未列入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自我建设,成效显著,可进入重点学科建设层次;列入重点建设的学科,建设不力的,取消重点学科资格。实行学科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健全学科建设的竞争激励机制。
(六)依靠学科建设与教学改革互动,构建人才培养的广阔平台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抓教育质量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狠抓教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教学活动中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和现代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都与学科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互动关系,为此,我们应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调整专业布局,努力优化专业结构。专业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即专业为学科承担人才培养职能提供基础。没有专业建设为依托的学科建设,不符合高等学校的职能要求。要根据学校办学思路和发展需要对专业布局进行调整,积极构建与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经过积极努力,使全校的专业布局更加合理,专业结构更加科学,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
2、完善本科教学计划,大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新的教学计划应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加强基础、拓宽口径、注重实践为重点,以实行因材施教、分流教育为原则,积极建立以弹性学制、选课制等一系列措施为基础的学分制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从原来的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以行政管理为中心转向以课程管理为中心,扩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终身学习的素质。
3、积极推进“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更新教材教法。应以专业主干课程和重点基础课程为主线,狠抓课程建设基本标准的落实。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大面积合格课程建设的同时,分期、分级、分层次地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通过设立课程建设基金、建立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制度、成立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措施,确保重点建设课程的质量。
4、重视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的接轨。一项好的科研,它的每一步进展、每一项成果都应该首先在教学内容中得以体现,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教学管理部门应对在教学中能否及时反映最新科研信息及成果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教学中能否反映最新科研成果作为教学评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5、提高学生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达标率和实践应用能力,提高研究生考试入学率,提高学生就业率。
(七)注重科研工作在学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
要面向科研抓学科建设,促进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的协调发展。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许多优势学科都是通过科研的长期积累形成的。科研是学科建设的“本钱”,有了高水平的科研,才会使学科整体力量得到不断加强。
进一步明确科研整体研究方向。要保持基础学科研究优势;加强教育学科研究,以增强师范学术性和为基础教育服务能力;要坚持突出为地方经济文化服务的郭沫若研究、三苏研究、旅游和世界遗产保护等优势、特色研究;大力扶持为当地经济服务的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和成果转让。
要注意保持研究方向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克服科研选题盲目分散,与学科建设脱节的现象,加强研究课题与学科建设的有机联系。各学科带头人应对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本学科的科研需求,以及本学科的国际研究现状有一个宏观而又清晰的把握;明确本学科在国内外学术界中的地位,从而制定出某一时期本学科的科研方向,并通过有效、切实、能动的组织设计,引导教师选择具有一定前瞻性、现实性,既能充分反映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又能反映学科发展高水平的课题。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激励政策,积极争取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尤其是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重大横向科技开发项目。各校级重点学科必须承担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项目和省级以上科学基金或攻关(重点)项目,每年至少有1项省级科研项目,三年内至少有1项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的横向课题项目。力争到2005年获得校外各级各类科研资助和技术成果效益40~60万元 / 年,以后逐年递增。
采取激励科研精品的有效措施,积极争取获得各级政府的人文科学研究成果和科技成果奖励。每一届市政府评选优秀科研成果奖活动中,能获得社科一等奖或科技进步奖。三年内,每个重点学科至少获省部级科研奖或高校人文社科奖1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自然科学学科的技术成果,至少获得发明专利或成果转让或成果被采纳1项,所获直接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各系(院)应根据学科特点,以科研机构为依托,发挥群体优势,开展集体攻关,积极争取重大项目,集中产出成果。一方面加快提高队伍素质步伐,提高研究水平,一方面扩大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要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跃校园学术氛围。邀请著名专家教授来校举办学术报告会,承办高级别学术研讨会;鼓励和创造条件让骨干教师外出进修、学术访问和参加学术会议,提高本校教师学术水平。
各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各学科要把产学研一体化工作提上日程,大力开展应用研究,通过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成果推广、产品开发和校企联合、校政合作等形式,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学科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骨干人员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各系(院)要克服困难,积极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和充足时间。
(八)加强学科基地建设
学科建设要与学科基地建设相结合,为科学研究创造条件。现代学科建设离不开基地,在抓好学科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实验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中,要统一规划,集中有限资金,建设若干开放式的高水平基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到资源共享。学科基地建设主要包括:
重视学生实践,加强教育教学基地建设。根据本科教学的培养目标,建立60—80所教育教学实习和非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并把基地建设成就业基地、生源基地、科研基地和师培基地,建立一套科学的包括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体系,重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培育学科优势和特色,加强科研基地建设。加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建设,提高承担重大项目的能力,吸引高级人才,并为培养人才服务,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扩大学校在各级政府和社会中的影响和作用。各校级、系级重点学科要积极通过争取科研基金、校系投入、与企业联合等多种渠道,建立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
从2004年起,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划拨专项经费,在与学科方向一致且有一定条件的重点学科,支持和建立2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九)建立学科建设的保障机制
要多渠道筹措学科建设经费,加大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学科建设投入对象主要是校、系各级重点学科。
研究制定引进、培养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的特殊政策,学校在激励措施、工作条件和其他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进一步贯彻落实2002年科研工作大会精神和执行《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等管理制度,对重大研究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筹措科研项目和学科建设经费。
为保证尽早取得硕士授权单位资格,在2000—2010年的10年间,投资700—1000万元,重点建设5个校级重点学科,实行滚动管理。学校2005年前每年预算安排拟建硕士点重点学科建设费50—70万元,重点实验室建设费20万元。2006年后,根据申硕需要确定增加经费额度。加大科研基金支持力度,学校各类科研基金要向重点学科倾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保证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经费投入。
各系(院)要积极为学科建设,特别是重点学科建设创造条件,保证适量经费投入,逐步改善重点学科工作条件。校级重点学科,实行校、系(院)共建,各系(院)原则上按1:1比例配套投入;系(院)级重点学科,各系自主,并落实专项经费。
设立高级访问学者制度,吸引新近毕业博士、博士后人员来校开展2--3年的研究工作,以乐山师院名义发表成果、争取项目。
人事管理部门要制定关于学科建设的专项奖惩办法,奖励重大研究成果和在学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并对学科建设不力或失职行为给予必要处理。
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后勤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服务,协调运作,积极主动为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排忧解难。
乐山师范学院
二○○四年一月八日
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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