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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3日 00:00   阅读次数:

乐师院〔2008〕72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学校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乐山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意见》和《乐山师范学院“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指标体系

1、本评估方案中的学科范围,包括学校确定的重点建设学科与系级重点建设学科,每两年评估一次。

2、评估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和14个二级指标组成。6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研究方向、学术梯队、科学研究、教学与条件建设、学术交流、优势与特色项目;14个二级指标见评估指标体系(见附表1)。

二、评估指标及等级标准

每个二级指标体系均给出了A级(优秀)和C级(合格)两个评估标准,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见附表2)。

三、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界于“优秀”和“不合格”之间的为“合格”。具体是:

1、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校级重点学科为“优秀”学科:

D=0、C≤3、A≥10、“学术梯队”和“科学研究”中六项二级指标的A≥5

2、凡是属于下列条件的校级重点学科为“不合格”学科:

D≥3,或“学术梯队”和“科学研究”中六项二级指标的D=2

3、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系级重点学科为“优秀”学科:

D=0、C≤5、A+B≥10、“学术梯队”和“科学研究”中六项二级指标的A+B≥5

4、凡是属于下列条件的系级重点学科为“不合格”学科:

D≥5,或“学术梯队”和“科学研究”中六项二级指标的D=3

对于评估为“优秀”的学科,学校将在学科建设经费、条件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评估为“不合格”的重点学科,学校将取消其重点学科资格;对于成绩突出的系级重点学科,学校将增加其为校级重点学科。

四、附则

本评估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学校责成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等级标准

乐山师范学院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学科建设 评估 方案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1.研究方向

1.1定位与规划

1.2创新

1.3集中

2.学术梯队

2.1学科带头人

2.2学术梯队

3.科学研究

3.1科研立项及经费

3.2学术论文

3.3著作及专利

3.4成果获奖与推广

4.教学与条件建设

4.1教学与人才培养

4.2硬件建设

4.3学科网络建设

5.学术交流

5.1学术会议

5.2学术讲座

6.优势与特色项目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评估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等级标准

内涵

说明

A级

C级

1.

1.1

定位与

规划

有准确的学科定位和切实可行的学科发展规划,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建设势头好。

有学科定位、发展规划和分期建设目标;

有措施,有成效。

1.2

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1.3

研究方向明确,学科梯队成员都有与学科方向一致的研究成果。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不低于60%的梯队成员有与学科方向一致的研究成果。

2.

2.1

学科

带头

有省优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或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且有较丰硕的研究成果。

有校级学科带头人,或有在省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骨干,且有相关研究成果。

2.2

学术

梯队

有符合时代要求的学科队伍培养规划,措施得力,效果明显;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研究人员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60%;高职比≥45%。

有学科队伍培养规划,效果明显;队伍整体结构基本合理,发展趋势良好;研究人员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45%;高职比≥36%。

学术梯队构成人员以每年上报给学校并确认的人员为依据

3.

3.1

科研

立项

经费

有国家级科研立项,或者有省部级立项;年进校纵向经费自然科学大于10万元,社会科学大于5万元;高职人员年平均科研经费不低于4万元(社会科学)或6万元(自然科学)。

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年进校纵向经费自然科学大于5万元,社会科学大于2万元; 高职人员年平均科研经费不低于1万元(社会科学)或2万元(自然科学)。

3.

3.2

学术

论文

高级职称人员年人均发表论文自然科学3篇以上,社会科学4篇以上;每年有B类核心以上论文自然科学4篇以上,社会科学2篇以上。

高级职称人员年人均发表论文1.5篇以上;每年有C类核心以上论文自然科学8篇以上,社会科学4篇以上。

3.3

著作

专利

自然科学学科有1部专著出版或有专利申请并授权;社会科学学科有2部专著出版。

有著作出版或有专利培育。

3.4

成果

获奖

推广

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者有成果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者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鉴定成果。

获得校、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者有成果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或者有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鉴定成果。

4.

教学

条件

建设

4.1

教学与

人才培养

公开出版教材2部以上;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优秀成果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教改立项;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好;指导至少2名硕士研究生。

有公开出版教材;获有校、市级教学优秀成果奖或获校级教改立项;本科生人才培养成效明显;有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4.2

硬件建设

自筹经费中用于学科建设的力度大,成效显著。

有自筹经费用于学科建设。

4.3

学科

网络

建设

学科网络建设好,栏目合理,内容丰富完整,更新快。

学科网络建设较好,栏目较合理,内容较完整,更新较快。

5.

5.1

学术

会议

至少举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1次且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5人次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会议2人次以上,有效果。

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4人次以上。

“有效果”指提交会议论文,并大会宣读。

5.2

学术

讲座

邀请本学科知名专家来校讲座4次以上。

邀请本学科知名专家来校讲座2次以上。

6.

优势

特色

学科特色是在长期的建设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学科特有的,优于省内外其他学校同类学科的独特优势,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能够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或在本类特色项目的培育方面已有较扎实的基础和影响,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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